Page:Sibu Congkan0445-魏徵-羣書治要-16-03.djvu/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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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者,惟兵刄之道。三者不除,雖日用三牲之養,猶爲不

孝。」夫愛親者,不敢惡於人之親,今反驕亂分爭,雖日致三牲之養,豈得爲孝子。

子曰:「五刑之屬三千,五刑者,謂墨、劓、臏、、大辟也。而罪莫大

於不孝。要君者,無上;事君,先事而後食祿,今反要君,此無尊上之道。

聖人者,無法;非侮聖人者,不可法。非孝者,無親,不自孝,又非他人

爲孝,不可親。此大亂之道也。」事君不忠,侮聖人言,非孝者,大亂之道也。

子曰:「敎民親愛,莫善於孝;敎民禮順,莫善於悌;

移風易俗,莫善於樂;夫樂者,感人情。樂正則心正,樂淫則心淫也。

上治民,莫善於禮。上好禮,則民易使。禮者,敬而矣。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