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445-魏徵-羣書治要-16-03.djvu/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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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子之大射,謂之射侯。射侯者,射爲諸侯也。」射

中則得爲諸侯,射不中則不得爲諸侯。大射,謂將祭擇

士之射也。得爲諸侯,謂有慶也;不得爲諸侯,謂有讓也。故射者,仁之道也。

求正諸正而後發,發而不中,則不怨勝者,

反求諸矣。孔子曰:「弟子無所爭,必也射

乎!」



《羣書治要》卷第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