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445-魏徵-羣書治要-16-03.djvu/80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本页面已核对


役諸司空,州里任之,則宥而舍之。有罪過,謂邪惡之人所罪

過者也。麗,附也。未附於法,未著於法也。役諸司空,坐日訖,使給百工之役,役月訖,使其州里之

人任之,乃赦之也。以肺石達窮民,肺石,赤石也。窮民,天民之窮而無吿者。

凡遠近、惸獨、老幼之欲有復於上,而其長弗達

者,立於肺石三日,士聽其辭以吿於上,而罪其

長。復,白也。長,謂諸侯及所屬吏。

小司冦凡命夫、命婦,不躬坐獄訟。命夫,謂大夫也。命婦,謂大

夫妻也。若有罪不自身坐,使其屬及子弟也。凡王同族有罪,不卽市。

刑於甸師氏也。以五聲聽獄訟求民情:一曰辭聽、辭不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