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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0446-魏徵-羣書治要-16-04.djvu/157
爲三川守,羣盜吳廣等西略地過去,弗能禁。李
斯恐懼,不知所出,乃阿二世意,欲求容,以書對
曰:「夫賢主者,必且能全道而行督責之術者。督
責之,則臣不敢不竭能以徇其主矣。臣主之分
定,上下之義明,則天下賢不肖,莫敢不盡力竭
任,以徇其君矣。是故主獨制於天下而無所制
也。能窮樂之極矣,賢明之主也,可不察耶?故《申
子》曰『有天下而不恣睢,命之曰:以天下爲桎梏』
者,無他焉,不能督責,而顧以其身勞於天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