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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0473-釋僧祐-弘明集-5-2.djvu/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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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然後有火則燧人之前其無火理乎火本至陽陽

爲火極故薪是火所寄非其本也神形相資亦猶此

矣相資相因生塗所由耳安在有形則神存無形則

神盡其本惚怳不可言矣請爲吾子廣其𩔖以明之

當薪之在水則火盡出水則火生一薪未改而火前

期神不頼形又如兹矣神不待形可以悟乎

難曰神不待形未可頓辨就如子言茍不待形則資

形之與獨照其理常一雖曰相資而本不相關佛理

所明而必陶鑄此神以濟彼形何哉荅曰子之問有

心矣此悠悠之所惑而未曁其本者也神雖不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