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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0474-釋僧祐-弘明集-5-3.djvu/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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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杖而言法性鹿巾之士執虚無而來誚曰爾不同

我吾與爾闕足下從容倚棘聽斷於其間曰皆不可

也謂其鹿巾空負於頭上環杖自誣於掌中以足下

之精明特達而判訟若斯良虞芮之所以於邑也

通源曰吾不翔翮於四果卿尚無疑其集佛吾翮不

翔於五通而於集道復何晦周之問曰足下不翔翮

於四果猶勤集於佛敎翮不翔於五通何獨棄於道

跡乎理例不通方為彼訢

通源曰當欲列儒圍道故先屬垣隙周之問曰足下

通源唯道源不及儒吾因疑其闕是以相訪但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