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512-釋道世-法苑珠林-36-24.djvu/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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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敬禮還歸七世父母超過七十二劫生死之罪問

曰如前所斷依經施主將寶盆襍華開獻如前若無

施主得用常住僧物造華供養佛不答曰亦須量時

觀前損益若如小寺無多貴勝復無外譏者不合用

常住僧物造作襍華佛前供養僧地樹生華者得取

佛前供養故十誦律云僧園中樹華聽取供養佛塔

若有果者使人取供僧啗又毗尼母論云已處分地

種樹得木後用治房不須白僧僧樹治塔和僧得用

故寶印經云若用僧物修治佛塔依法取僧和得用

不和合者勸俗備治又薩婆多論云四方僧地不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