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512-釋道世-法苑珠林-36-24.djvu/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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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羊等各有所屬不得互用又寶梁寶印經云佛法

二物不得互用由無與佛法物作主復無可諮白不

同僧物常住招提互有所須營事比丘和僧索欲行

籌和合者得用又薩婆多論云寺舍若經荒餓三寶

園田無有分别可問處者若僧和合隨意處分若屬

塔寺用塔功力者僧用得重罪若功力由僧者當籌

量多少僧取用之莫令過限則得重罪上來所列小

寺無外譏損卽須依前所斷若如今時或有大寺國

家營造别有供給并有勑賜田莊官人貴勝日夕來

往旣無通用之物豈得不看復如七月十五日佛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