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536-郭象-南華真經-5-3.djvu/56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爲是失性爲非是非已明而賞罰次之賞罰者失得之報也夫至

治之道本在於天而未極於斯賞罰已明而愚知處宜貴賤

履位言各當其才也仁賢不肖襲情各自行其所能之情必分

其能無相易業○分方云反必由其名名當其實故由名而實不濫也

以此事上以此畜下以此治物以此脩身知

謀不用必歸其天此之謂太平治之至也故

書曰有形有名形名者古人有之而非所以

先也古之語大道者五變而形名可舉九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