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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0741-白居易-白氏長慶集-24-18.djvu/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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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景負丁財物丁不告官強取財物

  過本數縣司以數外贓論之不伏

人縱於貪動而生悔物非其道取則有贓

丁放利欲羸景逋債未償懷不忌而強取

姑務豐財逞無猒之過求豈非黷貨情難

容於強暴法必禁以奪攘以交易而求多

尚宜准盜在倍稱而過數孰謂非贓若以

律論當從縣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