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815-范仲淹-范文正公集-10-05.djvu/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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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官職田

 部署頃畆比節鎭長吏

 鈐轄比防團州長吏

 路分都監比節鎮通判

 都監比大藩府判官

 監押比節鎭判官

州軍監當官員使臣職田不得過本處職官之數在縣

鎭監當不得過簿尉之數

録事參軍比本州判官判司比倚郭縣簿尉

 一無職田處及有職田而頃畆少處并元摽得山石

  積潦之地不可耕植者限三年内檢括官荒田并

  戸絕地土及五年以上逃田支撥添換其係官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