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815-范仲淹-范文正公集-10-05.djvu/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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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幕職州縣官未該磨勘而有上項勞政者亦與比

 𩔖升擢如保明不實以上書詐不實論

一朝官轉至貟外郎須自任陞朝官後有安撫轉運使

 提㸃刑獄或淸望官共五人同罪保舉并三周年

 内無私罪者方得磨勘貟外郎轉至正郎須自任

 貟外郎後有上項官五人同罪保舉并三周年内

 無私罪方得磨勘巳上如舉主不足五周年無公

 私過犯者亦與磨勘郎中轉少卿監亦依此施行

 少卿監轉大卿監并轉諫議大夫並取聖選指揮

一今後京朝官幕職州縣官到審官院流内銓差注日

 仰銓院體量如有事狀猥濫老疾愚昧之人不稱

 事任並别取㫖本司不舉仰御史臺彈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