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815-范仲淹-范文正公集-10-05.djvu/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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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奏乞於陜西河東㳂邊行贖法

臣竊見陜西河東邊計不足遂鑄鐵錢以助軍費而民

多盗鑄日犯極典爲法之弊久將不堪臣觀舜典曰金

作贖刑又呂刑曰五刑不蕳正于五罰注謂不應五刑當止五罰出金

是虞舜周公皆用贖法孔子删書垂于後世明其可

行之法也歷代甞行今久不用人或疑之臣欲乞且於

陜西河東㳂邊次邊州軍行之𠋫戎事稍息官不闕用

則别從朝㫖今具條如後

 舜典曰金作贖刑金黃金誤而入刑出金以贖罪

 呂刑曰五刑不蕳正于五罰不蕳核謂不應五刑當正五罰出金贖罪

   罰不服正于五過不服不成罰也正於五過從赦免

 墨辟疑赦其罰百鍰劓辟疑赦其罰惟倍剕辟疑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