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895-歐陽脩-歐陽文忠公文集-36-10.djvu/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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朽棄而焚之前日議者屢言三說之法爲便有司旣

以詳之矣今誠能復之使商賈有利而通行則上下

濟矣解池之鹽積若山阜今冝暫下其價誘羣商而

散之先爲令曰三年將復舊價則貪利之商爭先而

湊矣夫茶者生於山而無窮鹽者出於水而不竭賤

而散之三年十未減其一二夫二物之所以貴者以

能爲國資錢幣尔今不散而積之是惜朽壤也夫何

用哉夫大商之能蕃其貨者豈其錙銖躬自鬻於市

哉必有販夫小賈就而分之販夫小賈無利則不爲

故大商不妬販夫之分其利者恃其貨博雖取利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