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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一也及後又於集賢校理陸經家得一銅版所刻
與前一銘亦同益知其然也故并録之云嘉祐八年
七月十日書〈右真蹟〉
秦昭和鍾銘
右秦昭和鍾銘曰秦公曰丕顯朕皇祖受天命奄有
下國十有二公按史記秦本紀自非子邑秦而秦仲
始爲大夫卒莊公立卒襄公文公寧公出公武公徳
公宣公成公穆公康公共公桓公景公相次立太史
公於本紀云襄公始列爲諸侯於諸侯年表則以秦
仲爲始今據年表始秦仲則至康公爲十二公此鍾
非一也及後又於集賢校理陸經家得一銅版所刻
與前一銘亦同益知其然也故并録之云嘉祐八年
七月十日書〈右真蹟〉
秦昭和鍾銘
右秦昭和鍾銘曰秦公曰丕顯朕皇祖受天命奄有
下國十有二公按史記秦本紀自非子邑秦而秦仲
始爲大夫卒莊公立卒襄公文公寧公出公武公徳
公宣公成公穆公康公共公桓公景公相次立太史
公於本紀云襄公始列爲諸侯於諸侯年表則以秦
仲爲始今據年表始秦仲則至康公爲十二公此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