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922-蘇洵-嘉祐集-2-1.djvu/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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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不可漏略然而獄訟常病多盗賊常病衆則亦有由矣法之公

而吏之私也夫舉公法而𭔃之私吏猶且若此而況法律之間又

不能無失其何以爲治今夫天子之子弟卿大夫與其子弟皆天

子之所優異者有罪而使與甿𨽻並笞而偕戮則大臣無恥而朝

廷輕故有贖焉以全其肌膚而厲其節故贖金者朝廷之體也所

以自尊也非與其有罪也夫刑者必痛之而後人畏焉罰者不能

痛之必困之而後人懲焉今也大辟之誅輸一石之金而免貴人

近戚之家一石之金不可勝數是雖使朝殺一人而輸一石之金

暮殺一人而輸一石之金金不可盡身不可困況以其官而除其

罪則一石之金又不皆輸焉是恣其殺人也且不笞不戮彼巳幸

矣而贖之又輕是啓姦也夫罪固有疑今有人或誣以殺人而不

能自明者有誠殺人而官不能折以實者是皆不可以誠殺人之

法坐由是有減罪之律當死而流使彼爲不能自明者邪去死而

得流刑巳酷矣使彼爲誠殺人者邪流而不死刑已寛矣是失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