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祐四年進士爲洪州都昌縣主簿於是令老矣事皆
決於君而都昌至今稱以爲能又爲廬州合淝縣尉
盜發輙得故其後無敢爲盜者又爲同州朝邑縣令
當陜西兵事起案簿書度民力所堪以均賦役而人
不困又掌集慶軍書記歲旱轉運使不欲除民租以
屬其守而使君出視君以實除民租如法又遷祕書
省著作佐郎知南康軍南康縣移知梧州方是時儂
智高爲亂吏多避匿即不徃君獨亟往治城壍集吏
民以守而州無事經略使舉君以知賔州再遷至太
常博士而歸爲陵臺令召見言事稱㫖賜緋衣銀魚
未赴以嘉祐三年三月二十四日卒年六十君前夫
人張氏後夫人吳氏子男三人其長則湜也次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