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960-蘇軾-經進東坡文集事略-10-07.djvu/70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其家不免乞取旣冒深法必須重賂輕賫密行交付其

押綱綱梢等知專斗(⿱艹石)不受賂必無寛剰斗面決難了

納即須多方密行重賂不待求乞而後行用此必然之

理也臣細𮗚近日倉部所立條約皆是枝葉小節非利

害之大本何者自熈寧以前中外並無倉法亦無今來

倉部所立條約而歳運六百萬石欠折不過六七萬石

蓋是朝廷捐󠄂商稅之小利以養活綱梢而縁路官司遵

守編敕法度不敢違條㸃檢収稅以致綱梢飽暖愛惜

身命保全官物事理灼然臣巳取責得本州稅務狀稱

隨船㸃檢不過檢得一船其餘二十九船不免住岸伺

候顯有違礙臣尋已備坐元祐編敕暁示今後更不得

以隨船爲名違條勒令住岸㸃檢去訖其稅務官吏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