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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1057-張孝祥-于湖居士文集-6-6.djvu/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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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不伏公親鞠之婦泣曰實無此志顧食

有魚肉以鋏承之鋏固在也公命取鋏復

魚肉以飼犬犬斃因詢士人謂湖外有蜈

蚣盈尺一遇食即殺之公命索婦所果得

蜈蚣盈尺仍取魚肉飼犬復斃事立爲之

平反婦誓祝髪以報衆大恱服㑹敬夫定

夫扶魏公柩至州境不能入蜀公爲營𦵏

於屬縣寧鄉之西遂與敬夫講性命之學

日夕不輟築敬簡堂以爲論道之所而四

方之學者至焉公自篆顔淵問仁章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