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1077-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50-20.djvu/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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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以奉其主不可於廟中别設位也愚見如此未知是否

告更以温公書儀及髙氏送終禮參考之當有定論也

   答陳明仲

喻及喪禮踰朞主祭之疑此未有可考但司馬氏大小祥

祭巳除服者皆與祭則主祭者雖巳除服亦何害於主祭

乎但不可純用吉服須略如弔服或忌日之服可也更告

愽詢深於禮者議之

  答陳明仲

祭禮比得書亦及此數條各巳隨事𨤲正如配祭只用元

妃繼室則爲别廟或有庶母又爲别廟或妻先亡又爲别

廟弟先亡無後亦爲别廟與伯叔祖父兄之無後者凡五

等須各以一室爲之不可雜也冬至巳有始祖之祭是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