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1081-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50-24.djvu/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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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此不待更有所爲也但夷考其行或不揜焉故不免爲

狂士然其視三子者規規於事爲之末則不可同年而語

矣所以夫子嘆息而深許之

   答萬正淳

 謝氏曰義重於生則舎生取義生重於義則當舎義取

 生最要臨時𫞐輕重以取中愚謂舎義取生之說未當

 所謂生重於義者義之所當生也義當生則生豈謂義

與生相對而爲輕重哉且義而可舎則雖生無益矣如

 此則所爲臨時𫞐輕重者將反變而爲計較利害之私

 矣尚安能取中乎

此論甚當故明道先生曰義無對

 楊氏謂高明者中庸之體中庸者高明之用恐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