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1084-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50-27.djvu/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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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但知公伯寮之無如此何耳

來教論夷齊云以天下之公義裁之則天倫重而父命

輕以人子之分言之則又不可分輕重但各認取自家

 不便利處退後一歩便是伯夷叔齊得之矣淳詳此𥨸

謂諸侯⿰糹⿱𢆶匹 -- 繼世襲封所以爲先君之嗣而爵位内必有所

 承上必有所禀而大倫大義又不至於相悖端可以光

付託而無歉然後於國爲正伯夷叔齊以天倫言之則

伯夷主器之嫡在法固當立然不得先君之命則内無

所承烏得以嗣守宗廟而有國也以父命言之則叔齊

固有命矣然伯夷長也叔齊弟也叔齊之徳不越於伯

夷其父乃舎嫡立少是一時溺愛之私意非制命以天

下之公義者也亂倫失正王法所不與何可以聞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