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1094-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50-37.djvu/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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穰不可前料後或艱食得無復有前日之勞其留里中而

上其籍於府劉侯與予旣奉教及明年夏又請于府曰山

谷細民無蓋藏之積新陳未接雖樂𡻕不免出倍稱之息

貸食豪右而官粟積於無用之地後將紅腐不復可食願

自今以來𡻕一歛散旣以紓民之急又得易新以藏俾願

貸者出息什二又可以抑僥倖廣儲蓄即不欲者勿强𡻕

或不幸小饑則弛半息大侵則盡蠲之於以惠活鰥寡塞

禍亂原甚大惠也請著爲例王公報皆施行如章旣而王

公又去直龍圖閣儀眞沈公度繼之劉侯與予又請曰粟

分貯民家於守視出納不便請放古法爲社倉以儲之不

過出捐󠄂一𡻕之息宜可辦沈公從之且命以錢六萬𦔳其

役於是得籍坂黃氏廢地而鳩工度材焉經始於七年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