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1094-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50-37.djvu/53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月而成於八月爲倉三亭一門墻守舎無一不具司㑹計

董工役者貢士劉復劉得輿里人劉瑞也旣成而劉侯之

官江西莫府予又請曰復與得輿皆有力於是倉而劉侯

之子將仕郎𤦺嘗佐其父於此其族子右修職郎玶亦廉

平有謀請得與并力府以予言悉具書禮請焉四人者遂

皆就事方且相與講求倉之利病具爲條約㑹丞相清源

公出鎮兹𡈽入境問俗予與諸君因得具以所爲條約者

迎白于公公以爲便則爲出教俾歸掲之楣間以視來者

於是倉之庶事細大有程可乆而不壞矣予惟成周之制

縣都皆有委積以待凶荒而隋唐所謂社倉者亦近古之

良法也今皆廢矣獨常平義倉尚有古法之遺意然皆藏

於州縣所恩不過市井惰㳺輩至於深山長谷力穡逺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