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1205-楊萬里-誠齋集-32-21.djvu/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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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不五六豈不十而三四哉以此校彼不猶愈乎

或曰尚書之權重則將得以行其私奈何是不然

昔陸贄請令䑓省長官各舉其屬而徳宗疑諸司

所舉皆有情故或受賂者贄諫之曰陛下擇相亦

不出䑓省長官之中豈有為長官則不能舉一二

屬吏居宰相則可擇千百具寮其要在於精擇長

吏贄之説盡矣今 朝廷百官孰非宰相進擬者

而不疑也至於吏部尚書之注擬而獨疑其私乎

精擇尚書而假之以與奪之權使得以精擇守貮

縣宰而無專拘之以文法庶乎天下不才之吏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