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1432-姚燧-牧庵集-8-6.djvu/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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絲髪遺罪請身任使爲之止其不屈威暴如此乃歸計

吏二十三年廷議以平南國升秩過竣例阤公爲朝列

遷福建行省郞中以犯法臣隂狡貪賊盜官楮緡十三

萬定能正而不阿卒無所染明年以僧格爲丞相爲尙

書省中書六曹悉以歸之而鈎考尤酷省臣而下或杖

辱而閩中獨輕平未嘗若浙省迫人于死者南雄械賊

百餘人爲草竊者當死公讞之惟刑三十人他悉縱遣

安溪賊連十五砦爲㓂公諭下之省議苟下惟罪首惡

至是下者數千衆欲盡屠壯士分有其子女公㧞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