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1439-虞集-道園學古錄-12-05.djvu/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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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廬州令其民家以紙䟽丁口産業之實掲門外爲之期遣

吏行取之即日成書廬民獨不知害佐江西幕時值行省復

爲中書盡去尚書舊吏獨留公一人其所部郡擇民甲户主

倉庫民新附不識法又恇怯不任事率爲吏卒攘竊及歳滿

必破家殺身至其子孫不能償毎受更有司擅爲上下與奪

而尚書省治財急害尤甚公曰冨人狃安豢寕知官府不敗

何待此爲患無巳時當用精強吏代之遂爲定式倉庫無闕

事吏更以勞賞進用至于仐便之時民旣又以叛告大家者

長吏爲震動而告者賄民幸亟捕治之公持不可曰叛當有

物色蹤跡遽以一言大索比得實已破家非一人矣白遣所

信吏往察果妄坐吿者如法此二者江西人言及之猶感公

不忘也守済寕時有重車過済州橋橋危馬逸車下注有婦

人行不及避死輪下有司論御者辟公曰此無殺人意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