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1439-虞集-道園學古錄-12-05.djvu/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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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責金以給塟其在湖冨商有傭舟師至他郡者溺死或嗾

舟師妻訟商殺其夫兾得賄商不與又不賄吏吏誣商成獄

又有二人同市飲者後三日其一人死旣塟或訹死者子訟

同飲者同飲者不賄吏吏亦誣之成獄公一見皆釋遣而豪

家毆人至死納井中以溺聞吏成其獄公曰無溺狀訊之得

實遂竟之其精敏平𠃔𩔖如此冨家私田跨縣邑貲無筭援

結大官貴人如平交氣𫝑出守令上逺甚析其户役爲数十

其等在最下賦役常不及已而中下户反代之供輸莫敢何

問公因買絲之役㑹而均之遂無所逃鄰郡多法焉胡安定

先生墓見奪於何山浮屠公遷之髙原而祠之置守冡二家

滛祀二百區興學校築塘濼嚴保伍懲豪縱蠲煩擾皆有

成法二郡之民思之不减於江西矣是故荅刺罕公之爲相

也病選法之滯公適左司攷歴代典故白之深爲丞相所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