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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1498-楊維楨-東維子文集-6-5.djvu/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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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報而行省調公杭州儒學正江浙孛憐吉䚟平遣子從

公受學且移文中書舉公可教國子而中書已擬臺章所

薦五儁各𥙷郡文學乃升公為杭教授在杭學復田之曽

没于勢家者(⿱艹石)干畝新學舍造祭器撤上丁俗樂訪得宋

太常樂工兩人俾以雅樂教諸生胄監聞之因招致两學

工為國子樂師今諸郡學皆作登歌樂者實自公倡之中

書左丞髙公昉又舉公編修官以親老辭乃授本郡教授

以便養未上丁外艱服除在湖學倣安定舊規列經義治

事齋以惠來來者為為立生祠公移正之不得窮往撤之

用累攷入流得當塗縣主簿時長官皆以故免去獨公理

縣事縣版籍不明公手為分劃編次瞭(⿱艹石)指掌二稅始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