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1573-王陽明-陽明先生集要-12-05.djvu/36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廬陵縣公移

廬陵縣爲乞蠲免以蘇民困事准本縣知縣王關查

正德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本縣抄蒙本府𥿄牌

抄奉 欽差鎭守江西等處太監王 鈞牌差吏龔

彰齎原𤼵銀一百兩到縣備仰掌印官督同主簿宋

海拘集通縣糧里𭣣買葛紗比因知縣員缺主簿宋

海官徵錢糧典史林嵩部糧止有縣丞楊融署印又

蒙上司絡繹行委催提勘合人犯印信更替不一正

德五年三月十八日本職方纔到任隨蒙府差該吏

郭孔茂到縣守催當拘糧長陳江等着令領價收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