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1573-王陽明-陽明先生集要-12-05.djvu/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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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各稱本縣地方自來不産葛布原派歲額亦不曽

開有葛布名色惟於正德二年蒙 欽差鎭守太監

姚 案行本布政司備查出產葛布縣分行令依時

採辦無産縣分量地方大小出銀解送收買本縣奉

派折銀一百五兩當時百姓呶呶衆口騰沸江等迫

於徵催一時無繇控訴只得各自出辦賠貱正德四

年仍前一百五兩又復忍苦賠解今來復蒙催督買

辦又在前項加派一百五兩之外百姓愈加驚惶恐

自此永爲定額遺累無窮兼之歲辦料杉楠木炭牲

口等項舊額三千四百九十八兩今年增至一萬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