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1575-王陽明-陽明先生集要-12-07.djvu/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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狀親自赴縣投遞用憑稽考㸃閘中間如有隱匿不


報者俱許投首免罪亦就照前行若有已報在官仍


前乗機爲非抗頑不行到官就仰從長計議應撫應


捕遵照本院欽奉 勑諭隨宜處置事理徑自施行


今後但有上戸官民客商人等被害就於本處追究


務在得𫉬明正典刑仍卽通行南昌等一十三府及


各州縣一體查處編立牌甲嚴加禁約施行造冊繳


報查考如或故違定將首領官吏拏問決不輕貸


 凡係水道去處此法俱宜力行然漁船爲盜多有


 勢力憑藉必地方有司有料理之才又有破柱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