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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1607-顧炎武-亭林詩文集-4-3.djvu/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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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大則殺其稱職者旣家於縣則除其本籍夫使天

下之爲縣令者不得遷又不得歸其身與縣終而子

孫世世處焉不職者流貪以敗官者殺夫居則爲縣

宰去則爲流人賞則爲世官罰則爲斬絞豈有不勉

而爲良吏者哉

  郡縣論三

何謂稱職曰土地闢田野治樹木蕃溝洫修城郭固

倉廩實學校興盜賊屛戎器完而其大者則人民樂

業而巳夫養民者如人家之畜五牸然司馬牛者一

人司芻豆者復一人又使紀綱之僕監之升斗之計

必聞之於其主人而馬牛之瘠也日甚吾則不然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