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1745-方苞-方望溪先生全集-12-08.djvu/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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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十之二三餘皆紳衿商賈之產所居在城或在他

州異縣地畝山場皆委之佃戸佃戸租課不淸歲更時

易豈肎爲業主守護而盜竊公行官置不問業主亦不

肎空棄資本用此蕪廢恆產坐失土利伏乞我

皇上著爲功令俾督撫嚴飭州縣專委佐貳官分界管

理凡業主鄕居者督令自勤樹畜而其居城鎭及他州

異縣者令業主出本樹畜而佃戸嚴爲守護分其樵漁

之利佃戸竊取業主訟之官必究他人盜竊佃戸訟之

官必究小有爭則鄕約保長平之旣成訟聽之務得其

平則民皆爭先而勸作矣至於山麓河壖道路之非民

業者官種之民閒沮洳沙土之不殖穀麥者亦勸之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