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1747-方苞-方望溪先生全集-12-10.djvu/114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斷事公不樂有此後人亦非先兄與余之族𩔖也戒之

愼之

孔子論𠛬罰之原起于不孝不孝生于不仁不仁生于

喪祭之禮不行祭者喪之哀慕不能忘而申之以追養

者也喪禮而不行則人道息矣周官之法不睦不姻不

任不恤皆有𠛬焉今吾于子孫不敢求以人道之備也

惟喪禮必大爲之防而已亦不敢責以喪禮之全也惟

入宿于内則閑不得踰而已古者三年之喪非殯奠葬

祭夫婦不相見貧家米鹽瑣細勢必相關惟宿必于中

門之外相語必以晝不得入房室犯者不許入祠撻四

十婚嫁喪疾費皆不給古者期大功並三月不御于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