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1830-盧文弨-抱經堂文集-8-1.djvu/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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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秋五測序丙申

揆日之度察星辰之行以正時而成歲必稽其元焉必

立之法焉而猶有參錯而難合者則其立法疎也故善

觀天者不能廢法而要當使法一稟於自然此豈幸其

一二偶驗而遂謂吾法之盡善至其不驗則將強天以

求合是其爲不可也不甚明哉說春秋者之有例也猶

夫觀天者之有法也屬辭比事之爲敎也遠矣顧左氏

所稱猶爲史官之常例雖其閒亦有聖人所不易者然

不可卽以爲聖人之所筆削者盡如此厥後諸儒之說

莫不知有例而用之不精或偏而不全或常而不變其

蔽往往陷於繚繞破碎而使經之義轉晦故夫法不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