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1841-錢大昕-濳研堂文集-16-04.djvu/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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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陽法本依⿰氵𠔏術其於入歴二日之下有前限餘及微

分之數十三日之下有後限餘及微分之數可證乾象

元有前限當在二日之下而傳寫脫之耳然則前限之

數亦可攷乎曰前限者交後之限也後限者交前之限

也凡交前交後之限宜相等元嘉大明諸術竝同今以後限餘減

月周餘三千九百六十一倂周日分五千二百三共得

九千一百六十四滿七千八百七十四分收爲一日餘

一千二百九十分又借一分作二千二百九卽微分法減後

限微分尙餘微分四百五十七是距交一日一千二百

九十分以內爲食限矣然則前限餘當在第二日日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