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1854-汪中-述學-2-1.djvu/43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亾按歸父欲去三桓以張公室與公謀而聘於晉欲以晉人去之其忠盛矣不

幸宣公卽世其事不成行父假於公義以敵私怨遂逐子家由是公室四分昭

哀失國斯可謂國之不幸而遠以懷魯蔽其辠且意如内攘國政外結齊晉之

臣同惡相濟賊殺不辜有君不事使之野SKchar又廢其子其爲謀人不巳多乎而

及身無咎後嗣蒙業其可疑四也凡若此者是有故焉天道福善而禍淫禍福

之至必有其幾君子見微知著明徵其辭其後或遠或近其應也如響作史者

比事而書之策侍於其君則誦之有問焉則以吿之其善而適福足以勸焉淫

而適禍足以戒焉此史之職也故國語史獻書又臨事有瞽史之道又楚有左

史倚相能道訓典以敘百物以朝夕獻善敗於君使無㤀先王之業禮運王前

巫而後史𠈃傅傳瞽史誦詩又博聞強記接給而善𡭊者謂之承承者承天子

之遺㤀者常立於後是史佚也其見於左氏春秋者曰君舉必書曰史爲書曰

諸矦之會其德𠛬禮義無國不記及夫國中失之事咸問之史是其事也意主

於戒勸不專於記述其所載之事時有異聞故史克數舜之功十六相四凶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