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2007-呂祖謙-皇朝文鑑-40-38.djvu/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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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聽公論之不已倉成至今賴其利此公之為主

簿也中貴人擊驛吏取所給過家以言府府不敢

劾公曰中貴人何憚為吾民而有陵之者吾亦耻

之上書論其事中貴人坐絀此公之為縣於雍丘

也屬吏常有隙於公同進者因讒之公察其㫖不

聽以為舉首此公之為州於南劔也鑄錢嵗十六

萬其所施置後以為法程此公之為銀銅坑冶鑄

錢也鄂州崇陽大姓與人妻謀而殺其夫州受賕

出之公使再劾劾者又受賕獄如初而公終以為不

直其弟訴之轉運使雖他在事者亦莫不以為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