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2027-蘇天爵-國朝文類-20-12.djvu/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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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二十丁岀一卒至元七年十丁出一卒又或以

户論二十户出一卒而限年二十以上者充士卒

之家爲冨商大賈則又取一人曰餘丁軍至十五

年免或取匠爲軍或取諸侯將校子弟充軍曰質

子軍又曰秃魯花軍皆多事之際一時之制天下

旣平甞爲軍者定入尺籍伍符不可更易詐增損

丁産者覺則更籍其實而以印印之病死戍所者

百日外役次丁丁少者再予五十日死陣者復一

年貧不能役則聚而一之曰合併貧甚者老無子

者落其籍户絶者别以民𥙷之奴得縱自便者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