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2051-程敏政-皇明文衡-20-14.djvu/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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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寛書奏 上悉以付史舘其書藁并已前奏請諸藁公皆

焚之莫能得其詳也初公言於 上甌括間有𨻶地曰談洋

及抵福建界曰三魁元未頑民負販私鹽因挾方㓂以致亂

累年民受其害遺俗猶未革冝設廵檢司守之 上從之及

設司頑民以其地係私産且屬温州界抗拒不服適茗洋迯

軍周廣三反温處舊吏持府縣事匿不以聞公令長子璉赴

京奏其事逕詣 上前而不先白中書省時胡惟庸爲左丞

掌省事因挾舊忿欲搆䧟公乃使刑部尚書吴雲訹老吏訐

公乃謀以公欲求談洋爲墓地民弗與則建立司之䇿以逐

其家庶幾可動 上𦗟遂爲成案以奏頼 上素知公置不

問省部又欲逮公長子獄 上時已勑璉歸及奏

上曰旣歸矣免之公入朝惟引咎自責而巳先是楊憲敗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