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Sanbian004-孔穎達-尚書正義-8-4.djvu/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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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丁遷于嚻

正義曰此三篇皆是遷都之事俱以君名名篇並陳遷都之義

如盤庚之誥民也發其舊都謂之遷到彼新邑謂之居遷于嚻

與居相亦事同也以河亶甲三字句長不言于其實亦是居于

相也圯于耿者孔意以爲毀于相地乃遷于耿地其篇蓋言毀

意故序特言圯也李顒云嚻在陳留浚儀縣皇甫謐云仲丁自

亳徙嚻在河北也或曰今河南敖倉二說未知孰是也相地孔

云在河北蓋有文而知也謐又以耿在河東皮氏縣耿郷是也

傳大戊至地名

正義曰此及下傳言仲丁是太戊之子河亶甲仲丁弟也祖乙

河亶甲子皆丗本支也仲丁是太戊之子太戊之時仍云亳有

祥知仲丁遷于嚻去亳也

傳亶甲至曰圯

正義曰孔以河亶甲居相祖乙即亶甲之子故以爲圯於相地

乃遷都于耿釋詁云圯毀也故云河水所毀曰圯據文圮于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