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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一人至權冝
正義曰一人有二罪則之重而輕并數者謂若一人有二罪則
應兩罪俱治今惟斷獄以重條而輕者不更別數與重并數爲
一劉君以爲上刑適輕下刑適重皆以爲一人有二罪上刑適
輕者今律重罪應贖輕罪應居作官當者以居作官當爲重
是爲上刑適輕下刑適重者謂二者俱是贓罪罪從重科輕
贓亦備是爲而輕并數也知不然者案經旣言下刑適重上服
則是重上服而巳何得云輕贓亦備又今律云重罪應贖輕罪
應居作官當者以居作官當爲重者此即是下刑適重之條而
以爲上刑適輕之例實爲未允且孔傳下經始云一人有二罪
則上經所云非一人有二罪者也劉君妄爲其故今不從
傳言刑至要善
正義曰刑罰隨丗輕重言觀丗而制刑也刑新國用輕典刑亂
國用重典刑平國用中典周禮大司宼文也鄭𤣥云新國者新
辟地立君之國用輕法者爲其民未習於敎也平國承平守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