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Sanbian010-孔穎達-禮記正義-3-2.djvu/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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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喪至變也 正義曰此一節明奔齊衰以下之喪  注不升

至母也  正義曰不升堂哭者非父母之喪統於主人者解前文

奔喪升自西階此云中庭北面故云不升堂哭者非父母之喪統屬

於主人以主人待奔之人但在東階之下不升堂故奔喪者在庭中

北面繼統於主人也主人唯饋奠有事之時乃升堂(⿱艹石)尋常無事恒

在堂下也下文云奔母之喪則前經升自西階者是奔父之喪此云

奔母之喪者其實奔父母喪亦升自西階故下奔母之喪直云西面

𡘜不云升從上文也云於此言麻者明所奔喪雖有輕者不至喪所

無改服也者熊氏及沈氏以父母之喪來至喪所乃改服襲絰帶(⿱艹石)

衰以下之喪亦至喪所乃免麻而改服也今此齊衰來至喪所(⿱艹石)

稱麻恐是輕喪在路之上已改服著麻故於此至家乃稱麻欲明所

奔之喪雖有輕喪不來至喪所無道路之上改服著麻故云明所奔

喪雖有輕者不至喪所無改服也皇氏以爲謂奔齊衰之喪不至喪

所謂不升堂全不解注意其義非也此麻則帶絰變文耳云凡袒者

位襲於序東袒襲不相因位者此奔 經云免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