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Sanbian043-吳縝-新唐書糾謬-4-1.djvu/8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縣公而傳乃郡公之𩔖傳有誤而紀不見如朱宣傳叙天平節度使止有

四人而紀則有七人之𩔖豈非責任不專之故歟何謂課程

不立夫脩一朝之史其事匪輕若不限以歲月

責其課程則未見其可嘗聞修唐書自建局至

印行罷𡱈幾二十年脩書官初無定貟皆兼涖

它務或出領外官其書旣無期會得以安衍自

肆苟度歲月如是者將十五年而書猶未有緒

曁朝廷訝其淹久屢加督促往往遣使就官所

取之於是乃倉猝牽課以書來上然則是書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