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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 Sanbian187-長孫無忌-故唐律疏議-12-02.djvu/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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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䟽議曰曽髙以下祖父母父母犯死罪見被

 囚禁其子孫若作樂者自作遣人作者並同

 上條遣人與自作不殊此條理亦無别及婚

 娶者止據男夫娶妻不言嫁娶者明婦人不

 入此色自犯姦盗以下並合免官

 注謂二官並免爵及降所不至者聴留

 䟽議曰二官為職事官散官衛官為一官勲

 官為一官比二官並免三載之後降先品二

 等叙爵及降所不至者聴留爵者王及公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