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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 Sanbian187-長孫無忌-故唐律疏議-12-02.djvu/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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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臨内盗絹一疋本坐合杖八十仍須凖例除

 名或受財六疋一尺而不枉法本坐徒一年

 半亦凖例免官或姦監臨内婢合杖九十亦

 凖例免所居官

罪若重仍依當贖法

 䟽議曰凡是除名免官本罪雖輕從例除免

 罪重者各凖所犯凖當流徒及贖法假有職

 事正七品上復有歴任從七品下犯除名流

 不合例减者以流比徒四年以正七品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