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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限外征防仍自未還須計征防之日以
為逃亡定罪限内流例若還即同在家亡法
即軍人上畨因犯逃走經赦當下亦同常亡
之律
注謂赦書到後百日限外計之
䟽議曰上論蔽匿既以百日之外為限此逃
亡之坐亦以百日限外計之
諸會赦應改正徵收經責簿帳而不改正徵收
者各論如本犯律〈謂以嫡為庶以庶為嫡違法養子私入道詐復除避本業〉
百日限外征防仍自未還須計征防之日以
為逃亡定罪限内流例若還即同在家亡法
即軍人上畨因犯逃走經赦當下亦同常亡
之律
注謂赦書到後百日限外計之
䟽議曰上論蔽匿既以百日之外為限此逃
亡之坐亦以百日限外計之
諸會赦應改正徵收經責簿帳而不改正徵收
者各論如本犯律〈謂以嫡為庶以庶為嫡違法養子私入道詐復除避本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