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䟽議曰謂犯罪之人聞有代首為首及得相
容隱者告言於法雖復合原追身不赴不得
免罪謂止坐不赴者身首告之人及餘應縁
坐者仍依首法
即自首不實及不盡者以不實不盡之罪罪之
至死者聽減一等〈自首𧷢數不盡者止計不盡之數科之〉
䟽議曰自首不實謂强盗得𧷢首云竊盗𧷢
雖首盡仍以强盗不得財科罪之類及不盡
者謂枉法取財十五疋雖首十四疋餘一疋
䟽議曰謂犯罪之人聞有代首為首及得相
容隱者告言於法雖復合原追身不赴不得
免罪謂止坐不赴者身首告之人及餘應縁
坐者仍依首法
即自首不實及不盡者以不實不盡之罪罪之
至死者聽減一等〈自首𧷢數不盡者止計不盡之數科之〉
䟽議曰自首不實謂强盗得𧷢首云竊盗𧷢
雖首盡仍以强盗不得財科罪之類及不盡
者謂枉法取財十五疋雖首十四疋餘一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