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Sanbian189-長孫無忌-故唐律疏議-12-04.djvu/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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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絶服旁期及婦人出嫁若男子外繼皆降本

 服一等若有犯及取䕃各依本服不得以尊

 壓及出降即依輕服之法義服者妻妾為夫

 妾為夫之長子及婦為舅姑之類相犯者並

 與正服同

諸稱反坐及罪之坐之與同罪者止坐其罪

止絞而已

 䟽議曰稱反坐者闘訟律云誣告人者各反

 坐及罪之者依例云自首不實不盡以不